-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3567347
- 所在地
- 709臺南市安南區頂安街218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吳明星
- 核定收托
- 20
- 實際收托
- 20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74.6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4.6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01018)
- 退費說明
- 註冊費
1.辦理註冊繳費後,於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托育者,全數退還(為須扣除3000元行政處理費)
2.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就托未達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3.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就托達學期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者,退還三分之一
4.茄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托育達學期三分之二者,則不予退費
月費
月費係因按月繳交,因故退托者當月月費費用一位托育日數之比例退還(月費以30天計)
事假
連續請事假五天以上(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每日酌退餐費100元(需事先請假才可辦理退費)
病假
因病連續請假七天以上(含例假日)可以申請退費。每日酌退餐費100元(需付看診收據)
其他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需強制停課日數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中心考量家長配合防疫措施,因此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每日酌退200元
延托費
中心托育時間為7:30-17:30,17:30之後為延托,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收費100元,滿半小時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收費200元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