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396829
- 所在地
- 711臺南市歸仁區文化街三段167號1-3樓
- 負責人姓名
- 李庭馜
- 核定收托
- 51
- 實際收托
- 49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78.511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30.75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47.7613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1-K000438-01(核備日期:1110127)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1.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本中心,完成離園手續後,將按月未教保服務日數比例退費。
2.教材費:包含在月費內,教材發回不予退費。
3.保險費:已投保者不予退費。
4.相關用品費用:書包、餐具袋組、寢具組購買已使用者不予退費。
5.請假退費:需事前請假,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將退還每日300元。
6.幼兒因法定傳染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五日(不含假日)以上者,退還每日300元。
7.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五日以上,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扣除每日300元,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8.國定假日、周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