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477217
- 所在地
- 709臺南市安南區同安路322巷38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李珮瑜
- 核定收托
- 17
- 實際收托
- 17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60.15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60.15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K555586701(核備日期:112110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090424)
- 退費說明
- 1.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五日(上課日)以上者,按當月未讀完日數比例退還副食品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2.托嬰中心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流行性疫情(流感、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五日(上課日)以上者,按當月未讀完日數比例退還副食品費。
3.國定假日、農曆春節連續達五日(上課日)以上者,餐點費按當月未讀完日數比例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扣除每副食品費,但補課補班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