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5850805
- 所在地
- 103臺北市大同區鄰江里重慶北路3段252巷2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黃錦文
- 核定收托
- 22
- 實際收托
- 19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4
- 總面積
- 96.9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7.25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市公安字第11380406400號(核備日期:113091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88100(核備日期:1150420)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每學期30000元 。
二. 月 費:每月17500元。
三.延托費收費:
▓單次延托-
17:30-18:30每半小時收費,以「每小時最低工資/2」元(115年為98元)。
▓固定延托-
A.17:30-18:00每月收費,以「每小時最低工資×22天/2×0.384」元(115年為828元)。
B.18:00-18:30每月收費,為新台幣1656元。
四.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
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每日新台幣583元。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三)其他退費說明:
1.病假: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 (含副食品)費每日新台幣120元。
2.事假:不予退費。
3.傳染病停托及配合停托退費: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 300元。
4.天災事變配合政府一致性停課退費: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