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8-7375889
- 所在地
- 900屏東縣屏東市大連里建豐路204號
- 負責人姓名
- 李欣蔓
- 核定收托
- 20
- 實際收托
- 20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58.6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85.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K001177-01(核備日期:1120726)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一.退費基準:按每月30日為基準(含假日及國定假日),每日計新台幣400元。
1.事假:不予退費。
2.退托:1.當月就托未滿十日申請退托,退還月費三分之二。2.就托十日以上未達二十日申請退托,退月費三分之一。3.就托於二十日以上申請退托不予退費。4.餐
點費依時計為送托日數辦理退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3.病假 :連續請假滿5天(含)以上(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屏東縣政府發布停班停課日),退還請假日數二分之一費用。
4.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強制停托: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二分之一,其餘費用不予退費。
5.環境準備停托:每學期結束前2日,進行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6.非因屏東縣政府發布停班、停課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停托時(停水、停電)依停托日數為計算基準退還。
二.收費項目及標準 :非於每月第一收托日就托者,月費依實際就托日數收費,按每月30日為基準,計新台幣400元。
1.延長托育費:應幼兒諭下午6時仍滯留於機構,每小時依勞動基準法工資計算收費。30分鐘內收前述金額費用二分之一,超過31分鐘者以小時計。餐點費酌收40
元。
2.逾時費:30分鐘內收前述金額費用二分之一,超過30分鐘者以小時計。
3.臨時托育費:收托名額未滿時提供,一般家庭每小時依勞基法基本工資時薪收費(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弱勢家庭每小時酌收勞基法基本工資時薪二分之一(未
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
4.嬰幼兒團體保險依屏東縣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辦理),目前收取費用為796元。
5.個別需求:提供兒童接回前洗澡服務,每日一次,每次收費100元。
★以上收退費原則依屏東縣公設民營公共托育機構收托作業基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