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637588
- 所在地
- 702臺南市南區夏林路154號1-3樓
- 負責人姓名
- 張民仁
- 核定收托
- 50
- 實際收托
- 48
- 評鑑等級
- 優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93.31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67.6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25.62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T11211102879(核備日期:1130123)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乙方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收托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每日500元作為請假天數退費計算基準(但不包含周六日及不包含國定假日),退費時依據天數核算。
2.如幼兒連續請病假5天(應附病歷證明)或事假10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費用50,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3.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全額退費。
本契約終止時,其退費標準及手續,除本契約規定之條款外,依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