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委託社團法人新北市婦幼發展協會辦理蘆洲國中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2882522
- 所在地
- 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265號(懷恩樓2、3層)
- 負責人姓名
- 劉晏青
- 核定收托
- 50
- 實際收托
- 50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514.35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21.2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退費標準:以每日新臺幣300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新臺幣9,000元除以30日)。
一、新生退托:初次收托日起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實際收托日數比例計算收取月費(含例假日),並辦理退月費。
二、家長自行請假:
(一)連續請假未滿10日(含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二)連續請假10日(含例假日)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的三分之一。
(三)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四)連續請假之日數計算範圍,不包含下列:
1.連續請假期間前後之例假日。
2.連續請假期間前後與中間之連續性國定假日,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颱風假等)。
【例如:幼兒於105/9/9-9/19連續請假,因9/15-9/18為中秋節國定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彈性調整放假日,不計入連續請假日數計算,本例因不符連續請假10日,不予退費。】
三、法定傳染病請假者(法定傳染病以衛生福利部疾病及管制署公告為準):
(一)幼兒罹患法定傳染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退還幼兒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二)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退還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收費情形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9000 |
不含奶粉、尿布等個人用品費用。每月以30日計,未滿1個月者,按實際收托日收費 |
核備工作人員數
主管人員 |
1 |
其他人員 |
0 |
專任護理人員 |
1 |
廚工 |
1 |
托育人員 |
16 |
特約醫師 |
0 |
行政人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