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Q寶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否  
聯絡電話
06-2972511 
所在地
708臺南市安平區臺南市安平區府平路267巷3號 
負責人姓名
杜莉青 
核定收托
19 
實際收托
18 
評鑑等級
乙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66.69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66.69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0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00512) 
退費說明
一、收費基準: (一) □無註冊費 ■有註冊費,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_2_月_1_日至當年__7__月__31__日;下學期:自當年__8__月__1__日至次年__1__月_ 31__日)__9000__元 (二)月費:(每個月始日至末日)16,800元/月。 (三)副食品費:1,500元/月 (四)臨時托育費,每小時 250 元。 (五)延時托育費,每小時新臺幣 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元 (六)訂位金或保額金5,000元視為註冊費(月費)預收,於註冊費(月費)中扣除。 (七)幼童團體保險費:每學期按當年度政府公告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規定收取。 二、 退費基準: (一)退托: 1. 註冊費:  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者,全數退還。  服務起始日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 服務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 服務二個月以上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 月費、副食品費:以每月30日基準計算,依所剩天數比例退還。 3. 保險費:自停止收托之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16800 月費
日間托育 教材費 1500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9000元
日間托育 餐點費 1500 副食品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5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