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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私立Q寶托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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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聯絡電話
- 06-2972511
- 地址
- 708臺南市安平區臺南市安平區府平路267巷3號
- 負責人
- 杜莉青
基本資訊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972511
- 所在地
- 708臺南市安平區臺南市安平區府平路267巷3號
- 負責人姓名
- 杜莉青
- 核定收托
- 19
- 實際收托
- 19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66.6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66.6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00512)
- 退費說明
- 一、收費基準: (一) □無註冊費 ■有註冊費,每學期(上學期:自當年_2_月_1_日至當年__7__月__31__日;下學期:自當年__8__月__1__日至次年__1__月_ 31__日)__9000__元 (二)月費:(每個月始日至末日)16,800元/月。 (三)副食品費:1,500元/月 (四)臨時托育費,每小時 250 元。 (五)延時托育費,每小時新臺幣 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元 (六)訂位金或保額金5,000元視為註冊費(月費)預收,於註冊費(月費)中扣除。 (七)幼童團體保險費:每學期按當年度政府公告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規定收取。 二、 退費基準: (一)退托: 1. 註冊費: 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者,全數退還。 服務起始日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服務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服務二個月以上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 月費、副食品費:以每月30日基準計算,依所剩天數比例退還。 3. 保險費:自停止收托之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類型 | 費用名稱 | 費用金額 | 費用說明 |
---|---|---|---|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17300 | 月費 |
日間托育 | 教材費 | 1500 |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9000元 |
日間托育 | 餐點費 | 2000 | 副食品 |
類型 | 人數 |
---|---|
主管人員 | 1 |
托育人員 | 5 |
特約醫師 | 0 |
專任護理人員 | 0 |
行政人員 | 0 |
廚工 | 0 |
其他人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