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37-856118
- 所在地
-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15鄰77-13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蕭伽伊
- 核定收托
- 18
- 實際收托
- 18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108.6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65.9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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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費說明
- 本基準天數定義:一週(含計週六、週日)以七天計算,一個月以三十天計算.
托育兒因故無法就托者,如送拖前以預繳各向費並於送托前提出放棄並申請退費者,全數退還.
托育兒送後因故離開本中心者,退費如下:
註冊費:a.入學未滿一個月,退還三分之二.b.入學滿一個月,未滿兩個月者,退還三分之一.c.入學滿兩個月(含例假日),不予退費.
月費:初次收托七日以內,比照臨托收費方式計費,以月費扣除後之餘退還.
非請假的任何事故無法托育者,比照“一般幼童退費基準請假”,視請假情況辦理退費.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照每個月三十日為基準退還.
幼童團體平安保險費:以月退費單位,以保險公司規定為準.
幼童送托中途後由家長自行請假者或本中心因故放假(腸病毒或法定傳染病)時,退費方式如下:註冊費:入學後已滿兩個月(含例假日),不予退費,月費:初次收托七日以內,比照臨托收費方式計費,以月費扣除後之餘退還.
家長自行請假者:連續請假未滿10天(不含例假日),不予退費.連續請假10天(含)以上(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x【餐費 ÷30天】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嬰幼兒若為法定傳染病或強制停課皆為退費100元/日,需附醫生診斷證明.
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政府公告寧指上課情事則不予退費.幼童團體平安保險費:以月退費單位,以保險公司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