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89423848
- 所在地
- 235新北市中和區秀峰里景德街5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陳燕廷
- 核定收托
- 30
- 實際收托
- 30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1
- 總面積
- 139.76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05.88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0-K00315901(核備日期:1100518)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01220)
- 退費說明
- 一般幼童退費基準:
一、本基準天數定義:1週(含計週六、週日)以7天計算、1個月以30日計算。
二、一般幼童退費標準幼童因故無法就托者,如送托前已預先繳交各項費用(訂位金除
外),並於送托前提出放棄就托並申請退費者,全數退還。
三、幼童於送托後因故離開機構者,退費方式如下:
●月費退費方式:適應期滿後,按未送托天數依比例退費,所有 月份以30天計算: 22,000/30未送托天數=退費
說明如下:
1.以每月1日開始計起。
2.小數點後捨去。
3.含周六與周日及國定假日等休假日之日期。
4.每月以平均30日計。
5.孩童病假5日以下、事假等日不予退費。
●餐點費退費:適應期滿後,按未送托天數依比例退費,所有 月份以30天計算:
未滿一歲:500/30未送托天數=退費
一歲以上:1000/30未送托天數=退費
●幼童團體平安保險費退費:一學期繳納,依比例退費。
四、幼童送托後,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退費辦法如下
●月費退費:22,000/3040 =293元/天。
說明如下:幼兒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40,所有月份以30天計算:
●餐點費退費
未滿一歲:500/30未送托天數=退費
一歲以上:1000/30未送托天數=退費
說明如下:依請假日數退還,所有月份以30天計算
●幼童團體平安保險費退費:因以一學期繳納,不退費。
伍、本中心退費規定於繳費通知單或收據條列清楚,俾利爭議時之依據。
陸、本中心依前開規定事項,制定收退費基準或實施辦法,如有修正,應於1週內送社會局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