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綵妮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06-589-0285 
所在地
744臺南市新市區信義街65之26號1-3樓 
負責人姓名
方橙富 
核定收托
41 
實際收托
39 
評鑑等級
乙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1 
總面積
144.09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117.6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26.49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110-K003829-01(核備日期:1100928)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南市消預字第1090029404號(核備日期:1100928) 
退費說明
(一)甲方應按時接送托育幼兒。若甲方提早送幼兒至托嬰中心或延後接回幼兒逾約定時間_18:00後,以甲方逾時論。 (二)甲方之幼兒逾時仍留滯於乙方,應支付逾時費用,18:00-19:00每小時_200元。 (三)退費標準 月費:就讀未滿10日者(含例假日)退2分之一,超過十日不予退費。 (四)一般請假退費標準: 1.如幼兒連續請病假及事假5天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之當月餐費,其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國定連假不予退費。 2.幼兒罹患水痘、腸病毒、結膜炎、百日咳、輪狀病毒.腺病毒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退餐費。 3.幼兒請假退費之日期計算,依幼兒實際請假日數。 (五)本契約終止時,其退費標準及手續,除本契約規定之條款外,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18800 月費
日間托育 餐點費 2000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9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