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659-1991
- 所在地
- 114臺北市內湖區湖元里瑞光路162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潘俊亨
- 核定收托
- 12
- 實際收托
- 4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4
- 總面積
- 99.5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69.25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台協查核字第11470538500號(核備日期:1141204)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50514)
- 退費說明
- 一、收費情形
1.托育費用:月費1萬4,500 元。
2.延托費:延後收托收取依下列時段所列費用採累計制計費(115年1月1日起新簽訂托育契約適用,以四捨五入計,以勞動部公告每小時最低工資計算,每年依公告異動調整):
(1)17:30~18:00:基本時薪/2。
(2)18:00~18:30:基本時薪/2。
(3)18:30~19:00:基本時薪1.34/2。
3.臨時收托:每小時120元,並酌收點心費40元。
*倘家園有額外收托之名額,且托育人員人力得以負擔情況下,得提供家長臨時托育服務。
*需三天前預約,每次以不超過半天為原則(4小時) 以維護家園嬰幼兒之權益。
*若臨托時間超過17:31,則依延長收托服務收費。
二、退費情形
退費標準:以每日 483 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 14,500 元除以 30 日計)。
1、新生退托:新入家園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四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2、已入托之舊生:退托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二分之一;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3、事假:不予退費。 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4、病假:連續請假滿 10 天以上(不含例假日)者,退還請假日數三分之一費用。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5、傳染病防治停托:退還停托日數二分之一費用。
6、環境準備停托:家園每學期開學前停托 2 日,進行全家園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7、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