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埔鄉育英公設民營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08-778-1266 
所在地
912屏東縣內埔鄉興南村育文路73號 
負責人姓名
許衷源 
核定收托
20 
實際收托
20 
評鑑等級
優等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112 
總面積
174.48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86.9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18.7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111-K002129-01(核備日期:1111227) 
消防安全說明
核備文號:1121124(核備日期:1121124) 
退費說明
退費基準:按每月三十日為基準(含假日及國定假日),家園及公托中心每日計新臺幣四百元,退費基準日係以實際離園日為準。 (一)退托: 1. 當月就托未滿十日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三分之二。 2. 就托十日以上且未達二十日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三分之一。 3. 就托於二十日以上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4. 申請退托各期間之計算,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本府發布停班停課日。 5. 餐點費依實際未送托日數辦理退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二)事假:不予退費。 (三)病假: 1. 連續請假滿五天(含)以上(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本府發布停班停課日)者, 退還請假日數二分之一費用(日數不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本府發布停班停課 日),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2. 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或就醫回條。 3. 請假未連續者不予退費。 4. 連續病假跨月者,其退費應按月分開計算。 (四)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情形強制停托: 1. 兒童罹患法定傳染疾病等高傳染性疾病,留家照顧者,依兒童實際請假日數退 還請假日數月費二分之一,其餘費用不予退費。 2. 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依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退還停課日數月費二分之一,其 餘費用不予退費。 3. 法定傳染病請假者,請假退費日數計算包括例假日,不含國定假日及其他應放 假日(如颱風假等)。 4. 強制停托期間跨月者,其退費應按月分開計算。 (五)環境準備停托: 1. 托育機構每個學期結束前二日(經主管機關備查)進行全機構消毒清潔及環境 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六)國定假日(含勞動節)、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本府發布停 班、停課致停托者不予退費。 (七)非因本府發布停班、停課或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需停托時(如停水、停電等),依停 托日數為計算基準退還。 延長托育費 1. 兒童逾下午六時後仍留滯托育機構,每小時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時薪收費。 2. 三十分鐘內收前述金額費用二分之ㄧ(四捨五入),超過(含)三十一分鐘者以小 時計。 3. 餐點費每次酌收新臺幣四十元。 4. 需於下個月支付月費時併同計算;當月退托者,需於退托前繳付。 托育相關費用皆依照收托作業基準辦理。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托育費 12000 不含奶粉、尿布等個人相關用品費用、嬰幼兒團體保險費;含保育費、材料代辦費、設備費、雜費
日間托育 餐點費 600 一歲以上嬰幼兒每月費用為新臺幣六百元整;6個月未滿一歲新台幣三百元整。
日間托育 其他 0 洗澡費用每次100元,家長視需求申請,團體保險費 (依屏東縣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辦法辦理),延長托育/逾時費/臨時托育費 每小時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時薪,其餘費用依屏東縣公托收托作業基準辦理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1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7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