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783-4082
- 所在地
- 115臺北市南港區三重里南港路1段2巷27號
- 負責人姓名
- 陳燿方
- 核定收托
- 32
- 實際收托
- 32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131.47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12.98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市公安字第11280450201號(核備日期:112122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30520)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收費項目:含托育費11500元、餐點費3000元、教材及材料費1000元、雜費1000元。
二、延托費:
(一)單次延托時段及收費
(1)17:30以後臨時延托 : 每半小時,收逾時費65元,不足30分鐘以30分鐘計。
(2)18:30以後臨時延托:半小時收逾時費85元。
(二)固定延托時段及收費
(1)17:30-18:00固定延托:每月收取550元整。
(2)17:30-18:30固定延托:每月收取1600元整。
三、逾時費:19:00後每小時,收逾時費190元。
四、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當月已繳月費(含餐點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其他退費說明-
(1)事假不退費。
(2)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3,000/30=100元,每日退還100元)。
(3)嬰幼兒罹患腸病毒等法定傳染病強制停課或配合停托者,依照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40,則每日退還300元。
(4)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50,則每日退還新臺幣375元辦理。
(5)每年12月擇一平日進行清潔消毒,清潔消毒日當天沒有托育服務,且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