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4-22130385
- 所在地
- 401臺中市東區一心街327巷13號
- 負責人姓名
- 陳盈如
- 核定收托
- 43
- 實際收托
- 40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175.67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86.8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88.81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M11206280188(核備日期:1121229)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31014)
- 退費說明
- 一、終止契約退費方式
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因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之事由終止本契約時,兒童家長已繳月費及餐點(含副食品)費,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按比例將剩餘日數之費用,退還予兒童家長。
1.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2.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二、一般請假退費
1.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2.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67元/日(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
3.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