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6-2095110
- 所在地
- 704臺南市北區東豐路166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包崇明
- 核定收托
- 60
- 實際收托
- 60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213.88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67.1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46.75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2-K5556049-01(核備日期:1121106)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31127)
- 退費說明
- ※註冊費
1.預繳尚未入托退90%。
2.入托後未滿15天退75%。
3.入托後未滿30天退50%。
4.收托30天以上者,不予退費。
※月費
未滿半個月申請退托者,退月費50%;超過半個月者,不予退費。
※餐點費
依照收托比例退費(每月以30日計)2000/30日=67元/日
※事假
不予退費。
(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一般病假
請假日數連續請假滿10天以上(含例假日),依比例退餐點費。
(需檢具醫生診斷證明)
※兒童罹患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或配合停托者
退還月費停托日數30%費用。(每月以30日計)
※國定假日、周休二日、勞動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
不予退費。
※延托費半小時150元;一小時300元。
(延托費未滿30分鐘以半小時計算,超過30分鐘以一小時計算)。
※平安保險費(依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通知統一收取)。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