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3-5713219
- 所在地
- 300新竹市東區建功里金城一路50-8號
- 負責人姓名
- 林正俠
- 核定收托
- 25
- 實際收托
- 25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171.4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97.91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1-K002059-01(核備日期:1111222)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30225)
- 退費說明
- 一、終止契約退費方式:
1.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中心應於完成退托之終止日起 7 日內,按實際收托日數收取費用。
2.兒童家長於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中心應於終止日起 7 日內退還已繳之月費及保險費。
3.當月就托未滿 15 日(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本府發佈停班停課日)申請退托者,退月費二分之一;就托 15 日以上(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本府發佈停班停課日)申請退托者,不予退費。
二、請假退費方式
1.兒童連續請病假 7 日(含假日)以上者,並檢附醫生診斷證明,退還請假日數二分之一費用(每日以 200 元計算),其餘項目不予退費,其請假未達7日或未連續者皆不予退費。
2.兒童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兒童無法就托,不予退費。
3.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退還停托日數(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二分之一費用(每日以 200 元計算),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4.中心每半年進行全園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並停托 1 日不予退費,中心應於暫停收托前 30 日通知或公告之。
5.國定假日(含勞動節)、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颱風假)而致停托者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