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836-0083
- 所在地
- 111臺北市士林區蘭雅里士東路120巷22弄1號
- 負責人姓名
- 吳慧怡
- 核定收托
- 24
- 實際收托
- 24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3
- 總面積
- 119.08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85.3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台協查核字第11370407800號(核備日期:1131227)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場編:192456,編號:739477(核備日期:1140303)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20500元(托育費15000元+餐點費3000元+教材費2500元)
二、單次延托費:17:30-18:00(每半小時65元)。固定延托費:17:30-18:00(1個月/550元)
三、退費規定如下:
(一) 註冊費退費:(1)適應期間屆滿後起未逾1個月註冊費退2/3(12000元)。
(2)適應期間屆滿後起逾1個月未逾2個月註冊費退1/3(6000元),逾2個月不予退費。
(3)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二)月費退費:退托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每月以30日為計算標準)。
(1)事假不予退費,(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2)因病需請假5天以上(含例假日)退還請假天數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新台幣100元,未連續請假五天不予退費。
(3)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 315 元。
(三)其他退費: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95元。
所有扣繳費用部分,於下個月繳交月費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