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 所在地
- 235新北市中和區德光路30號2樓、32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李彥賢
- 核定收托
- 38
- 實際收托
- 30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179.84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33.7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兒童退托】
(一)註冊費退費標準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費退費標準
1.月費、餐點費(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費(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托嬰中心團體平安保險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兒童請假】
(一)病假
兒童連續請假5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費(含副食品)費。
1.一歲以下有收取副食品費者,每日退費17元。
2.一歲以上有收取副食品費者,每日退費33元。
(連續請病假包含例假日計算,若無副食品費則免退)
(上課天數整月未滿15天者政府補助半個月,請假一整個月份者則當月無法請領政府補助)
(二)法定傳染病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疾病或其他傳染病,托嬰中心配合新北市學校傳染通報規定,
兒童必須通報,以避免兒童群聚感染,停班停課者,依請假天數退還平均月費計算(不得少於百分之40),
說明:21000÷30×0.4=28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