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4-26579207
- 所在地
- 436臺中市清水區民安路281號1-3樓
- 負責人姓名
- 傅憲偉
- 核定收托
- 155
- 實際收托
- 43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962.2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489.8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77.44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1中都使字第00628號(核備日期:1131209)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327250(核備日期:1131122)
- 退費說明
- 退費規定:退托 以當月月費除以當月天數乘以(當月天數退托日)計。 退托日係以嬰幼兒最 後實際送托當日為準。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例:1000元/30天=33元/一天。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11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例:15000/300.4=200/一天。
定依據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用藥處方籤)之日數作為請假日數由政府公告日數為準,合計超過半個月(15日)以上,據實呈報社會局。
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64元(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辦理。(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例:15000/300.5=250/一天。
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