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7-7774119
- 所在地
-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山里016鄰文龍東路630號
- 負責人姓名
- 黃睦仁
- 核定收托
- 80
- 實際收托
- 77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404.38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82.8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11001)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
1.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者,退還註冊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2.自適應期屆滿後,未逾1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2/3費用。
3.自適應期屆滿後,逾1個月未逾2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1/3費用。
4.自適應期屆滿後,逾2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30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三)保?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四)事假:不予退費。
(五)病假: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退當月餐點費。餐點費1,104÷30天×請假天數=應退費用。
(六)法定傳染病停托: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63元。
(七)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329元辦理。
(八)每年7月依當年行事曆安排5-7日休園日,進行園內設施修整、消毒及教師進修。(核算基準以月費除以30日為退費標準,再乘以退費日數(不含國定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