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私立小獅子雨果托嬰中心

準公共化資格
是  
聯絡電話
06-2474500 
所在地
709臺南市安南區同安路225巷218號1-2樓 
負責人姓名
林李肜宜 
核定收托
20 
實際收托
13 
評鑑等級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總面積
70.17 平方公尺 
室內面積
70.17 平方公尺 
室外面積
0 平方公尺 
公共安全說明
 
消防安全說明
 
退費說明
依定型化契約退費 【終止契約退費方式】 兒童家長於服務起始日前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全數退還已繳之註冊費。 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因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之事由終止本契約時,兒童家長已繳之註冊費、月費及餐點(含副食品)費,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按比例將剩餘日數之費用,退還予兒童家長。 兒童家長得於適應期間屆滿後依第十七條規定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下列規定退還款項予兒童家長: (一)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請假退費方式】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3月22日衛授家字第1110103190號函公告辦理,並自111年9月1日生效。 臺南市公告訂定托嬰中心延長托育費及逾時費之收費標準: 一、延長托育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 二、逾時費:依據當年度勞動部公告勞工每小時基本工資x1.5倍。 
收費情形
類型 費用名稱 費用金額 費用說明
日間托育 教材費 2667 即每月註冊費,每學期註冊費為16000元
日間托育 餐點費 2000 副食品費
日間托育 托育費 15500 月費
核備工作人員數
類型 人數
主管人員 1
其他人員 0
專任護理人員 0
廚工 0
托育人員 4
特約醫師 0
行政人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