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358-1556
- 所在地
- 100臺北市中正區東門里林森南路101號及101之1號一樓
- 負責人姓名
- 簡雅琳
- 核定收托
- 35
- 實際收托
- 34
- 評鑑等級
- 甲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3
- 總面積
- 152.2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25.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市公安字第11180475800號(核備日期:1111006)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核備日期:1111103)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24000元(1學期6個月)
二、月費收費項目:19500元,含托育費12000元、餐點費3000元、教材材料費3000元、雜費1500元。
三、延托費收費:
(一)單次延托時段及收費:17:30-18:30每半小時收費以「每小時最低工資/2」計算,18:30~19:00每半小時收費以「每小時最低工資×1.34/2」計算。
(二)固定延托時段及收費:17:30-18:00每月收費以「每小時最低工資×22天/2×0.384」計算。
四、逾時費:19:00後,每半小時以「每小時最低工資×1.67/2」計算。
五、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 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退托以月費除以30日計算出每日收費(計算方式以實際退托日開始計算,每日費用乘以未就托日數)。
保險費 - 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三)其他說明-請假退費方式
1.事假退費:不予退費。
2.病假退費: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每日退費100元。(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3.傳染病停托及配合停托退費: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325元.
4.天災事故政府一致性停課退費: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400元。
5.其他退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