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8-7329176
- 所在地
- 900屏東縣屏東市崇蘭里廣東路1147號1-3樓
- 負責人姓名
- 邱塏?
- 核定收托
- 60
- 實際收托
- 57
- 評鑑等級
- 乙等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113
- 總面積
- 304.5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10.6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退費說明
- 1.定金:折抵註冊費或月費,餘依民法規定辦理
2.事假:不退費
3.終止契約:
一、註冊費:
(一)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二)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三)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四、終止契約應於14日前以書面通知中心(不含例假日),若違反依民法第250條第2項辦理,本中心係依收費通知單及收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當月總日數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4.病假: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
5.傳染病: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40。
6.其它:
一、本中心收費均依政府規定辦理。
二、若遇天然災害或政府公告停班停課,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三、本收退費標準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主管機關最新規定辦理。
一、本中心訂每學期休園二日進行全園性深度環境清潔消喜、機電空調維護及設施
設備安全檢查,另每學期舉辦親子活動若遇假日將於次日或與家長協議後補休一日,故不收托、不退費。
五、本中心保留修正本收退費標準之權利,修正後將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