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26250866
- 所在地
- 251新北市淡水區新春里新民街296號1樓
- 負責人姓名
- 孫瑞佳
- 核定收托
- 21
- 實際收托
- 20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123.44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75.0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一般幼童退費基準:
一、本基準天數定義:1週(含計週六、週日)以7天計算、1個月以30日計算。
二、一般幼童退費標準幼童因故無法就托者,如送托前已預先繳交各項費用,並於送托前提出放棄就托並申請退費者,全數退還。
三、幼童於送托後因故離開本中心者,退費方式如下:
(一)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請假退費方式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100元/日。(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兒童罹患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