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附設臺北市私立中油員工子女托嬰中心(委託社團法人新北市嬰幼兒托育協會辦理)
-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 所在地
- 110臺北市信義區興雅里松仁路3號3樓
- 負責人姓名
- 林逸豪
- 核定收托
- 42
- 實際收托
- 42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246.77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50.03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台協查核字第11270295100號(核備日期:1120831)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12287(核備日期:1130521)
- 退費說明
- 一、日托-月費20500元收費項目:含托育費19300元、餐點費1200元
二、延托費:
(單次)
1.17:30-18:00 每半小時65元
2.18:00-18:30 每半小時65元
3.18:30-19:00 每半小時85元
(固定)
1.17:30-18:00 每個月550元
2.18:00-18:30 每個月1100元
逾時費: 19:00後 (收費:95元/每半小時)。
托嬰中心兒童團體保險費: 依當年度政府公告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規定收取,每半年收取一次。
三、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退托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事假: 不予退費。(事假係指嬰幼兒之家屬或實際照顧者因事致嬰幼兒無法就托。)
(四)病假: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日托:1,200元/30=40元/日。
(五)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之退費: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台幣【(月費÷30)40】請假日數元。(需達衛生局停課標準)(23,500÷30)40=314元/日。
(六)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 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台幣【(月費÷30)50】元(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辦理。(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23,500÷30)50=392元/日。
(七)學期托育服務準備日:本中心每半年有二日,進行中心清潔消毒或人員訓練等事項,實際日期以中心公告之行事曆為準,不提供托育服務且不退費。
(八)托嬰中心兒童團體保險費:依當年度政府公告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規定退費。
備註: 本收退費標準因辦理單位與財團法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簽訂之契約而費用收取另有折扣者,其退費以實收金額按退費規則退費。
收費情形
日間托育 |
托育費 |
23500 |
平均月費:含註冊費每月3000元(1學期6個月共18000元)+月費20500元(含餐費)。 |
核備工作人員數
主管人員 |
1 |
其他人員 |
1 |
專任護理人員 |
0 |
廚工 |
1 |
托育人員 |
12 |
特約醫師 |
1 |
行政人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