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否
- 聯絡電話
- (02)8732-8627
- 所在地
- 110臺北市信義區黎平里信安街200號2樓
- 負責人姓名
- 游雅婷
- 核定收托
- 26
- 實際收托
- 4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134.43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92.4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60,000/3x2=40,000)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60,000/3x1=20,000)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月費:
1.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計算方式:月費20,000/30x所剩日數
2.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病假:
1.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100元。(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計算方式:(3000/30)x請假天數
2.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400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
(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計算方式:〔(60,000/6)+10000〕x百分之四十x請假天數
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之退費:
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 500 元(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
(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計算方式:〔(60,000/6)+10000〕x百分之五十x請假天數
環境準備停托:
中心每學期開學前停托2日,進行全中心消毒清潔及環境準備工作,不予退費
說明:請參照每學期公告之日期
備註:
1.依上開規定,若遇活動期間月費享有優惠者,月費計算基礎即為實際支付之金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