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28059977
- 所在地
- 251新北市淡水區崁頂三路3號
- 負責人姓名
- 鄭莎莉
- 核定收托
- 75
- 實際收托
- 70
- 總面積
- 736.46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388.68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平方公尺
- 退費說明
- 壹、 退費標準:以每日新臺幣300元為計算標準(每月月費新臺幣9,000元除以30日)。
一、 新生退托:初次收托日起7日(含例假日)內退托者,按實際收托日數比例計算收取月費(含例假日),並辦理退月費。
二、 家長自行請假:
(一) 連續請假未滿10日(含例假日)者,不予退費。
(二) 連續請假10日(含例假日)以上者,退還請假日數月費的三分之一。
三、 法定傳染病請假者(法定傳染病以衛生福利部疾病及管制署公告為準):
(一) 幼兒罹患法定傳染病,留家照顧者(需檢附醫師診斷證明),退還幼兒實際請假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二) 因法定傳染病停課者,退還該班級實際停課日數月費三分之一(不含例假日)。
四、 不予退費情形:除上述規定外,例假日、連續性國定假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含彈性調整放假日、颱風假等)均不予退費。
五、 環境準備停托(清潔日):中心為辦理環境整理及各項準備事宜,得於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各排定期間暫停收托,並於暫停收托前30日通知或公告,停托期間不退費。
六、 機構因故停托者:依停托日數,按每月30日為基準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