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767-2855
- 所在地
- 105臺北市松山區吉祥里八德路4段111號3樓
- 負責人姓名
- 塗尤吟
- 核定收托
- 56
- 實際收托
- 30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242.7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198.17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北市公安字第11380140900號(核備日期:1130315)
- 消防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712494(核備日期:1130523)
- 退費說明
- 一、月費17500收費項目:含托育費12500元、餐點費4000元、教材材料費500元、雜費500元。
二、延托費收費:
(一)單次延托時段及收費:
(1)17:30-18:00:65元(2)18:00-18:30:65元(3)18:30-19:00:85元
(二)固定延托時段及收費:
(1) 17:30-18:00:550元 (2)18:00-18:30:1100元
三、逾時費:無
四、退費規定如下:
(一)註冊費退費-
a.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b.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c.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兩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退費-依照所剩天數比例每日退還583元(17,500元除以30=583元)。
(三)其他退費說明-
1.事假:不退費。
2.病假:連續病假5天以上(包含例假日),依照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點心費及餐費每日退還133元(4000元除以30天=133元)。
3.傳染病停托及配合停托退費:依照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百分之40(23,500元÷30=783元,783元*40=314元),每日退還314元。
4.天災事故政府一致性停課退費: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 392元(不得
少於50)辦理(平均月費:23,500÷30日=783 元,783×50=392元)
5.其他退費: 每學期末七月底最後一天平常日及農曆春節放假前一天全園進行消毒,當日會停托,停托日會退還家長當日餐點費新臺幣1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