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8-7515027
- 所在地
- 900屏東縣屏東市崇武里永大路60號
- 負責人姓名
- 郭玳瑋
- 核定收托
- 60
- 實際收托
- 60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317.7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12.4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退費標準:
一、 終止契約:
1. .註冊費
(一)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百分之67)費用。
(二)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百分之34)費用
(三) 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2. 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3. 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4. 延時托育費包月者,時數不足費用者,得以依照比例計算退費。
二、 病假: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
三、 法定傳染病: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百分之40。
四、 其他: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百分之50。
五、 事假:不退費。
六、 延時托育費包月者,時數不足費用者,得以依照比例計算退費。
七、 定金退費:依民法規定辦理;如正式送托以折抵方式將定金折抵在第一個月月費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