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否
- 聯絡電話
- (02)2346-1221
- 所在地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友里信義路六段12巷21號
- 負責人姓名
- 許佩雯
- 核定收托
- 26
- 實際收托
- 10
- 評鑑等級
-
- 最近一次評鑑年度
-
- 總面積
- 105.34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91.25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公共安全說明
- 核備文號:11380465300(核備日期:1131011)
- 消防安全說明
-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
1.預繳後,於次一學期開始前終止契約,則全數退還。
2.自適應期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逾一個月未滿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3.註冊未滿六個月者,依實際收托日數按前款之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二、月費:
(1)月費和餐費,按照所剩之日數退還。(21,000/30=700)
(2)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病假: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一日。
(連續請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一日餐費新台幣140元(4,200/30=140)
幼兒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疾病或其他傳染疾病,或因配合停托者,依中心公告之停課日數扣除假日之實際停托日,退還平均月費新台幣414元(31,000元/30天x40)
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歸責於當事人事由,本契約所訂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517元(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辦理。
不予退費:(1)事假。(2)國定假日、週休二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3)中心於四月第一週和八月最後一週各擇兩日(日期標示於每年的行事曆),更新教室佈置、維護消毒環境或培訓師資,此期間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