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2-29993855
- 所在地
- 241新北市三重區谷王里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57號1、2層
- 負責人姓名
- 林逸婷
- 核定收托
- 59
- 實際收托
- 57
- 總面積
- 294.74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08.29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退費說明
- (一)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托嬰中心應於收費通知單及繳費收據上載明契約起迄日期,以為退費計算基準,月費以每月三十日計算,退費時按比例依據日數核算。
二.請假退費方式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病假係包含例假日計算,連續病假五日以上需有醫療院所之就醫證明方可申請退費,如無生病事實則視為事假不予退費。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群聚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94元(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指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再加上月費)。
除上列相關病假外,其餘事假,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