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4-23300957
- 所在地
- 413臺中市霧峰區甲寅里民生路170巷1弄11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魏可欣
- 核定收托
- 40
- 實際收托
- 9
- 總面積
- 127.11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80.6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73.16 平方公尺
- 退費說明
- 終止契約退費方式:
雙方當事人於適應期間得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依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退還預付之費用。
因第14條至第16條之事由終止本契約時,已繳之註冊費、月費及餐點費,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七日內,按比例將剩餘日數之費用,退還予家長。
家長得於適應期間屆滿後依第17條規定隨時終止契約,托嬰中心應於終止日起7日內退還款項
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請假退費方式:
兒童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費。
兒童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14元。
雙方當事人均不終止契約之退費方式:
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新臺幣267元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