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公共化資格
- 是
- 聯絡電話
- 08-8882525
- 所在地
- 946屏東縣恆春鎮網紗里恒公路1122號1-2樓
- 負責人姓名
- 陳詩珊
- 核定收托
- 60
- 實際收托
- 12
- 總面積
- 267.9 平方公尺
- 室內面積
- 212 平方公尺
- 室外面積
- 0 平方公尺
- 退費說明
- 一、終止契約
(一)註冊費:
1.自適應期間屆滿後,未逾一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2.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一個月未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退還三分之一費用。
3.自適應期間屆滿後,逾二個月終止契約者,不予退費。
(二)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當月已繳月費、餐點(含副食品)費,按比例依所剩日數退還。
(三)保險費自契約終止日之次月起,依所剩月數比例退還。
二、病假
(一)連續請病假五日以上者,依請假日數退還當月餐點(含副食品)費;註冊費及月費均不退還。2000/30=67
三、傳染病
(一)罹患腸病毒、衛生福利部公告之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傳染病,或因而配合停托者,依請假日數退還平均月費40%。17000/30X0.4=227
四、事假
(一)事假無論請假天數均不退費。
五、其他
(一)因天災、事變或配合全國一致性之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事由,致本契約所定事項無法履行,雙方均不終止本契約時,關於無法履行期間之退費,依未履行日數退還平均月費50%。17000/30X0.5=283
(二)因應托嬰中心配合環境清潔消毒、設施設備保養、教職員研習及行政作業,提升托育服務品質。每學期休園2日無退費,休園日期另行公告通知家長。